机械工程学院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2015年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 工作原则
按照学校要求,在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
二、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并成立了由部分领导班子成员、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组成的推免生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遴选、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方案和细则,具体组织本学院推免生遴选推荐的各项考核与测评工作;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推免生遴选推荐的各项考核与测评工作。
三、 推免生指标分配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4个推免生资格。其中,2个为普通推免生,2个为特殊学术专长型推免生。
2、工程机械专业1个普通推免生资格。
四、 测评推荐工作及日程安排
1、 9月11日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遴选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并报教务处备案。
2、 9月11日,向2016届所有学生传达研究生推免工作的实施办法和相关安排,做好动员工作。
3、 9月11日,由推免生工作小组按照学校制定的《推免生综合测评办法》对全体2016年应届毕业生进行加权平均学分绩的核算,按专业公布排名在前10%的学生名单。
4、 9月11-14日,符合推免生申报资格的学生提出申请。
5、 9月14-15日,由推免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推免生”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认定综合素质奖励证明材料,计算综合素质奖励得分,汇总推免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并公布。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办法如下:普通推免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0.8+综合素质奖励分×0.2,特殊学术专长型推免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0.6+综合素质奖励分×0.4。
6、 9月15-17日, 学院汇总计算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普通推免生按照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排序并公示,特殊学术专长型推免生按照学术能力排序并公示,公示期3天。
7、 9月18日,确定拟推荐名单。按照学院推免生指标分配办法,结合学生申请表填报志愿,普通推免生按照申请人综合测评成绩排序为依据,特殊学术专长型推免生依据学术能力排序为依据,分别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教务处。
五、 复试考核
10月10日,由学院组织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学生进行综合复试,并将成绩报研究生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2015年9月10日